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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听取和审查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;
二、听取和审查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;
三、听取和审查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;
四、听取和审查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;
五、选举事项
1.选举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、副主任;
2.选举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、副县长;
3.选举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;
4.选举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;
5.选举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;
6.选举出席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;
六、表决通过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及委员名单。
七、表决通过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及委员名单名单。
八、其它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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